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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近期有望好转IP电话年内可能投入商用

1999-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温 源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今天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从今年4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深圳市除外)执行由保监会统一印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同时启用由保监会监制的机动车辆保险单证。对于旧的同类车险空白单证,北京和深圳市必须在5月1日前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在6月1日前停止使用。通过这些措施,车险市场的经营秩序有望在半年内得到好转。

据统计,机动车辆保险的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50%以上,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正常与否直接影响到财险市场的稳定。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普遍存在“撕单”、“埋单”等违规现象,既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又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据悉,新的单证共分四种,除机动车辆提车暂保单可由保险公司授权的代理人出单外,其余三种必须由保险公司出单。在监制单证上印有“限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以防止异地展业行为;单证加有防伪标识,有利于清除假保单。

新印发的车险条款对原全国统颁的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和全车盗抢险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引起争议的一些地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条款中有关除外责任、被保险人义务等有关内容。另外,保监会对八个全国普遍开办的车险附加险的条款和费率进行了统一。同时,保监会还将从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办法》。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郑北鹰)今天,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负责人透露,信息产业部目前正委托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吉通通信三家公司进行IP电话的商用试验,如果试验进展顺利,将在为期半年的试验期结束后,向社会发放经营IP电话的正式许可证。

这位负责人说,IP电话是科技进步产生的新业务,但IP电话正式进入我国商用市场,还需要做许多工作,如实现网间互通、确定资费政策、制定技术规范等,都牵涉到较多的政策和技术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但对于发展IP电话的基本政策,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明确,一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此项业务。二是要促进技术进步,要通过引进IP技术促使国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技术投入。三是要推动电信企业改善服务,降低通信收费水平。现在国内的一些不法经营者与国外的一些公司勾结,非法经营IP电话等国际电信业务,这种逃税、逃避电信国际结算的行为同走私一样,是要受到严厉打击的。至于近日有媒体报道说,IP电话开通后将实行每分钟2元钱的国际话费标准,这种说法纯属子虚乌有。制定电信资费政策是件严肃的事情,IP电话的资费将会有较大下降,但具体标准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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